借阅须知
- 发布时间:2019-03-29 10:39:39
- |
- 作者:秦都区图书馆
- |
- 阅读次数:5643次
1、本馆实行免费借阅,凭二代身份证可外借图书,每人每次最多可借图书3册。图书免费借阅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工具类,书法、绘画等艺术类及精装版图书只能在馆内查阅,不可外借。关注“咸阳市秦都区图书馆”公众号,绑定证件续借图书。
2、借阅到期前请尽快前来办理还书手续,超期的图书,每天每册收取0.5元滞纳金。
3、图书借阅超期6个月未来办理借还手续的,直接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和借阅黑名单,请珍惜个人信用,按规定借阅图书,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4、书刊在读者使用期间,如有撕页、划线、注字等污损情况,根据书刊资料损坏程度,按原价的50-100%赔偿。
5、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或者盗用他人证件借书视为偷窃行为,对偷窃书刊者,除追回原书刊外,并按图书原价的2-3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其余未尽事宜,按本馆规定处理。